三轮车因未挂牌被查,但车主因为车里有钱不让交警拖走
5月9日下午,大众网记者找到视频中的两名男子,他们是曹县庄寨镇蔡口村的张氏兄弟。其中的大哥说,事情发生在5月4日下午3时左右,他和弟弟驾驶自家农用机动三轮车沿220国道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和平停车场时,迎面一辆逆行警车内的交警“指”了他们一下,他没理会继续行车,于是,这辆警车掉过头来追赶,“别”了两次,将三轮车逼停在机动车快车道上。停车后,警车上下来多名交警,他们来到三轮车前未说一句话,就把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弟弟拉下车。眼看弟弟要吃亏,他赶紧下车,此后就和交警纠缠在一起。
张氏大哥说,我的驾照和车的手续齐全,只是车牌因为怕丢放车里了,我们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规定会认罚,但交警野蛮执法甚至打人,让我们无法接受。
曹县交警大队回应:中队长和5名参与协勤均停职配合调查
5月9日下午,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培,但没有马上对情况进行说明。当晚20时34分,曹县交警大队向大众网通报了《关于曹县交警大队庄寨中队5月4日执法有关情况说明》。
说明称:5月4日下午,庄寨交警中队联合庄寨镇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对105国道曹县庄寨段七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15时左右,中队五名协勤人员驾驶鲁R9652警车,巡查至庄寨联谊塔西侧,发现张某某驾驶无牌蓝色五征农用三轮汽车(其弟在副驾驶),即对该车进行核查,两人不予配合,双方发生争执、撕打,引发群众围观。此后,一名协勤人员将机动三轮汽车带到庄寨中队。16时30分,张某某带领另外一个弟弟赶到庄寨中队,对停在中队门口警车内的协勤殴打,用砖头将其中黄姓协勤的头部砸伤,致其住院治疗,伤情已委托法医进行鉴定。
情况说明说,目前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庄寨派出所已联合对此案进行调查,曹县交警大队已责成庄寨中队中队长和5名涉事人员停职,全力配合调查,待调查结论作出后再做处理。事件自始至终,未出现网传的遭到群众围攻现象。
10日上午,大众网记者就有关张氏大哥说在交警队被药物袭击轻微昏迷,又被带至一个房间遭到殴打的情况是否属实,再次采访了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培,对方说,这些情况都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2006年实施的《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89号)第十四条规定,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今年5月1日刚刚实施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第十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编辑:唐桂涛
相关热词搜索:交警与车主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