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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招生今年三大变化:奥赛等加分政策瘦身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杜娟 2015-05-16 07:51:57
[摘要]省招办并进一步明确,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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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杜娟)省招办昨日公布2015年高考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今年方案最大变化是奥赛等加分政策瘦身、录取未报到的考生限制范围缩小、并且面向寒门学生增加高校专项计划。

  去年录取未报到的考生限制范围缩小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与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被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又参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总分的最后位次。明确将录取未报到的考生限制范围缩小到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

  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分为三种类型

  2015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招生分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三种类型。按照教育部要求,陕西省连续三年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专项计划类型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拓宽了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升学渠道,重点高校在陕录取农村考生的比例不断提高。

  省招办提醒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单设批次,单报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单独投档录取。在录取批次设置上,国家专项计划为单设本科A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地方专项计划为单设本科B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的自主招生类志愿。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另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过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往年自主招生类志愿设置没有分A、B段,这些新变化都值得考生特别留意。

  一级运动员称号变为“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今年我省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表现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将之前的“在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变为“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期间全国奥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照顾政策,将之前的“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改为“其获奖项目计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省招办并进一步明确,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

  数学、英语仍是自主命题

  今年我省高考数学和英语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其他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

  考试科目设置: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

  今年,自主招生复试首次设置在高考之后举行,大部分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都将考试时间设置在高考后的一周,约6月13日~16日之间进行复试。

  志愿6月25日起填报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华商报记者 任娇 彭宏

  报考农村单招的考生有了更严的户籍学籍“门槛”

  须具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学籍

  华商报讯(记者杜娟)今年,我省针对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设立的“专项计划”,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学籍“门槛”,连考生父母也得先过“户籍关”。

  省招办规定,有关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报名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5月30日前会将农村单招审核结果在省(区、市)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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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三好学生等6类考生西安中考可加10分

  华商报讯(记者赵瑞利)昨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初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归侨考生等6类学生中考加10分进行录取。这6类学生分别是:

  1.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4.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者和西安市一等奖者;

  5.应届初中毕业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6.父母双方均为西安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除了加分政策,其他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人联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者和西安市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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