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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错录涉毒者信息 每次开房都被带走

社会新闻 中原网 2015-05-19 11:24:07
[摘要]如果确是信息录入错误,那只要发现后及时改正,警方向李某说明并致歉或赔偿就行。

  如果确是信息录入错误,那只要发现后及时改正,警方向李某说明并致歉或赔偿就行。但李某每次开房都被查,这问题就严重了。由于信息出错,小伙第一次被查后,警方如果认真负责的话,应该严肃地查找出错的原因,除了纠正外,更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以处理。但警方在发现问题后,把李某一放了之,没有纠正错误,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从而使错误继续存在,李某则继续成为受害者。

  我们不能判断这种错误到底是不是警方故意造成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信息录入错误”那么简单。近年来,由于有关部门人为失误,造成户口丢失、被死亡等事件不断发生,追究下来,大多以系统出错、工作失误来推责。像陕西“房姐”就申报了多个户口,临县公安局以当地派出所“工作疏忽”一推了之。又如:郑州“房妹”翟家慧及其父母、哥哥都是双户口,结果当地公安部门也以“警方失误”来卸责……这种有好处的“失误”为何总是轮到那些有职有权的人,“房姐”龚爱爱之父是某银行行长兼某公司懂事长、“房妹” 翟家慧之父是一位房管局长。而那些“被死亡”、户口“被顶替”“被通辑”的都是一些不讨官方欢喜的普通老百姓。如:河南鹿邑县居民肖建鹏,因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王枫,结果肖建鹏的身份突然被注销了,成了不存在的人!又如:周口市郸城县许多还活着的人户口却被神秘注销了10多年,原因是当地镇村为了截留这些老人当时还上缴的提留和集资款……

  犯罪信息录入来不得半点马虎,况且这种“通辑”是要层层把关,层层核实,如果不是有意为之,又怎么会阴差阳错呢?所以“信息录入出错”是掩耳盗铃、敷衍塞责,说穿了这种“操作失误”的背后,也许有“猫腻”。因此,“信息录入出错”不能成为有关部门推责的又一只“替罪羊”,也不能让其遮掩本质上的不作为或乱作为,更不能让“信息录入出错” 这样的借口来掩盖真相。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查一查“信息录入出错”背后,究竟有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查一查还有多少人的“信息录入出错”了。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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