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谊夫妇所持有的生育证。
不过,荔波县教育局和荔波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做出的《关于责令终止妊娠的通知》认定,“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你与蒙绍平再婚后,不符合再生育子女的条件”。
记者查询《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未找到许可覃谊这类再婚情况的生育规定。
5月14日,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冬梅回应称,虽然覃谊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但因其工作在贵州,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待。
荔波县一名计生局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覃谊这类情况依据贵州计生条例,不允许生育二孩。
若没有特批
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单独二孩”实施以来,各省(直辖市)对原有条例做了修改,但对再婚夫妇生育二孩的规定不一致,导致许多再婚夫妇在户籍所在地不被允许生育二孩,而在外省却可以生育。
记者获悉,41岁的山东枣庄某医院医生徐燕也与覃谊有相似遭遇,徐燕为了与现任丈夫拥有一个共同的孩子,饱受困扰。
吴冬梅表示,覃谊如果愿意将工作调动到安徽,教育局将支持办理调离手续;或由贵州省卫计委对此特批生育许可,覃谊的工作即可继续留任。“我们也很同情她,但根据贵州的政策没有办法。”吴冬梅说。
已在荔波中学任教十年的覃谊感到为难,她计划尝试争取贵州省卫计委的特批,若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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