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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 陕西省已处罚5件共1869.86万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黄涛 2015-06-15 12:31:55
[摘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根据1-4月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

  6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执法力度加大,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推进两法衔接。

  其中,陕西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1869.86万元,其中,咸阳市环保局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为1580万元。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根据1-4月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达11229.51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1580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18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698件;移送行政拘留共43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429件。其中,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6件,罚款金额共计2911.59万元;河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8件,罚款金额共计1414.68万元;陕西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1869.86万元,个案最高1580万元。

  在罚无上限的压力下,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湖北省武汉市环保局对武汉高新热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为210万元,面对高昂罚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为1580万元。

  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华商记者 黄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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