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疑问
195.2km/h的车速怎么算出来的?
针对肇事宝马车经过路口时速鉴定的相关材料显示,鉴定部门主要通过监控视频、事故现场图影印件以及现场照片等对车速进行鉴定。其中,监控视频包括路口监控视频以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记录仪拍摄的视频。
此次肇事车辆车速认定的方式,是通过视频进行测速。即通过视频中每帧画面车辆移动的距离,以及监控视频帧率,计算所用图像帧数等等,最终计算得出。鉴定书中,鉴定意见显示:陕AH8N88小型轿车通过监控视频画面中的参照线时的行驶速度为195.2km/h。
那么,以195.2km/h的速度在道路上行驶,究竟是什么概念?开车上过高速的市民都知道,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对小型轿车的限速都在120km/h。
据悉,目前一般动车的行车速度在150—200km/h。也就是说,肇事宝马车在经过事故路口时的时速,已经超动车时速(平均)。
交通肇事罪如何量刑?
目前,南京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季进刑事拘留,并提请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有三种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目前已经认定,王季进的行为已经构成事发后弃车逃逸。不过,据律师介绍,即使王季进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由于马自达轿车内的两名人员系当场死亡,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因此按照南京警方刑拘时的罪名,即便王季进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等情节,按照刑法,其面临的法定刑责也仅仅只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有法律人士认为,宝马肇事车的司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因为王季进驾驶宝马车速度竟然高达195.2km/h,在主城区道路如此高速行驶,可认定他对事故的发生是间接故意的,且严重危害了道路上多数人员的安全。如果检方以该罪名对王季进定罪量刑,他很有可能将面临10年以上刑罚,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编辑: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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