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关注 > 正文

2015网络传播工作年中盘点:打造“互联网+”传播的新局面

关注 中国网信网 2015-07-01 14:51:05
[摘要]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规定》要求,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使用的所有账号,互联网企业应对其名称、头像和简介等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对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同时,企业还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秦一乔

相关热词搜索: 网络传播 新媒体 互联网新闻信息 新局面 规定 网络版权 互联网企业 网络文明 网络媒体 互联网信息服务

上一篇:商业监听撕裂美国民主外衣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