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回应
该工程与其并无关系 有人借用其资质
据了解,这样的房屋竟通过了靖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该站还在多位业主家里的墙上贴了“验收合格”通知单。业主们说,为了维权,他们多次与该小区开发商——榆林市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兴美沟通,但张兴美始终拒绝回应,还称该工程与其并无关系,只是有人借用其资质。
6月3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张兴美,他同样回复称,“小区是由杨某投资建设的,如遇质量问题,可与杨某联系。”
华商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杨某系靖边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并担任过该局监察大队某部门主任一职。为了与杨某取得联系,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靖边县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杨某虽为该局工作人员,但长时间未上班。
律师说法
房屋主体结构如有问题 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
靖景家园小区真的通过质监验收了吗?7月1日上午,靖边县质监站站长贺波表示,他们未向该小区出示相关手续。他说,质监报告主要针对小区梁板砖质量的情况说明,如果该小区通过质监站验收,会贴出标有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且上面会有站长等多人的签名。他解释,靖景家园的质监报告有可能是伪造的。
对于杨某系公职人员却长期在外经商的说法,榆林市纪检委信访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进行调查核实。
而针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该如何维权,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丁称,业主房屋存在颤动感,可以要求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权威检测。如果确定是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她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目前,小区业主已经委托陕西中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