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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促发展养老服务 新社区养老中心补助不超10万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卫平 2015-07-08 04:28:21
[摘要]昨日,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原则通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华商报讯(记者 王卫平)昨日,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原则通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确定: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100%的镇(街)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点。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和改扩建且包括老年餐桌服务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农村幸福院给予10~1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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