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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科长“垄断”户外广告许可权
丁某今年38岁,从1997年就进入了武进城管部门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进区城管局环卫处担任副主任。2009年,丁某开始担任武进区城管局综合科科长,2012年该科室更名为户外广告管理科,丁某担任科长至案发。
丁某的职务虽然仅仅是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但他这个科长权限却不小。所有涉及当地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发放权限都被丁某一手在握。而且,丁某手上持有很多空白盖好单位公章的许可证。这成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这些证使他拥有对户外广告牌的“生死大权”。
这样一来,很多做户外广告生意的广告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马首是瞻。2013年,因为当地要进行文明城市宣传,需要制作一些户外广告。丁某让自己认识的一家广告公司老板王某承接施工,实际花去工程款8万多元。结束后,丁某却指使手下陈某,虚增了一些户外宣传业务,让王某开了一张22万元的发票,到城管局财务报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