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治燕 实习生 牛一雯)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要加强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引导与调控,严格新增专业备案制度,开展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评估,加大特色专业支持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同质化倾向严重专业的招生计划。
意见指出,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归口教育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业务指导。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一般“以省为主”,有些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以市为主”。
教育部门要对已经设立的职业学校进行评估,根据办学条件核定办学规模,对不达标特别是租赁土地、校舍办学的,逐步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坚决杜绝利用同一教育资源同时设立两所及以上教育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名称,清理“一园多校”“一校多牌”。调减本科高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逐步消除跨层次办学。
在招生方面,要求高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从严查处无专业、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行为并追究责任。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同时还指出,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职业学校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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