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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暴制暴虽解恨但并不合法

社会新闻 张家界在线 作者:周运华 2015-07-20 08:51:11
[摘要]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在一商店内行窃时被发现,市民当街围殴女小偷,男小偷骑摩托车逃走。

女小偷遭脱衣围殴 以暴制暴虽解恨但并不合法

女小偷被围殴

  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阳一名女子同另一男性嫌疑人窜至邵东县一商店,说要买线。他们想办法支开店主赵某,趁赵某转身拿货时,把赵某放在店铺摇篮里的钱包偷走,钱包里有一万多元现金及两部手机。赵某发现后随即上前和周围群众一起将女子抓获,该女子被市民当街脱衣围殴,此时另一男性嫌疑人已骑摩托车逃走。

  一说起小偷,许多市民咬牙切齿,深恶痛疾。小偷如同过街老鼠,社会上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为此,一旦出现小偷,或者抓住小偷后,往往是个体或群体采取民间私自处理方式,人们通常以过激的方式对待小偷。诸如暴打、捆绑、游街、挂牌、示众、跪地、脱衣、理光头、限制人身自由等等多种方式来惩罚小偷,在众人的眼里,惩罚小偷属于自咎自取、合情合理,就是防止小偷再犯,去祸害他人。

  正是因为许多市民同一个态度,出于对小偷的憎恨,在处理小偷的过程中不冷静,而造成小偷的悲剧屡屡发生,我们也不难发现有小偷被打死打残,打人者也沦为阶下囚;还一些小偷因为害怕挨打、被送进公安机关等,出于个人保命、求生的欲望,往往慌不择路逃跑中,被摔死、淹死、撞死的事件也常见报端,从而留下许多遗憾。

  其实,许多市民选择对待小偷“以恨解恨、以恶还恶、以毒攻毒、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做法往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根源。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小偷也是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法律没有判决之前,小偷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小偷违法犯法,理当接受法律的惩罚,而不是个人、众人的民间行为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属于典型的有理变成违法,一旦法律追究起来,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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