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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10月将迎国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爱萍 实习生 梁亚鹏 2015-07-21 14:56:09
[摘要]7月21日,宝鸡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闻发布会,宝鸡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历时16年,现已进入尾声阶段,10月份将迎接国家住建部考核验收。

  7月21日,宝鸡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闻发布会,宝鸡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历时16年,现已进入尾声阶段,10月份将迎接国家住建部考核验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中要求的90项指标、101个考核点,宝鸡市到目前为止已有95个考核点达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7平方米

  从1999年12月首次提出建设融“山、塬、水、城”为一体的生态园林城市到目前同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四项可以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称号,16年来宝鸡历届市委、市政府常抓不懈、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一项限制指标,即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收费比率大于40%(宝鸡市2014年底为41.96%)也已达标。

  2011年至2014年,宝鸡市区绿地面积从3007万平方米增加到3281万平方米;绿地率从36.28%增加到37.62%,绿化覆盖率从38.6% 增加到40.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1.63平方米增加到12.27平方米,“三绿”指标全面达标。“一片水面,两条林带,城在林中,水在城中”的生态园林城市风貌已经形成。

  城市二级以上良好天数317天

  加强环境保护,“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的专项活动也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城市二级以上良好天数317天,地表水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6分贝,城市热岛效应强度1.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2.2%;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居住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收费面积650万平方米,供热分户计量收费比例达41.96%。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是宝鸡市“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重要举措,宝鸡市将在未来几个月主抓分级指标中城市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方面的6个未达标考核点。据华商报记者了解,此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西部地区仅有宝鸡唯一有资格入选。

  链接: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而宝鸡市已经全部满足条件,可以进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

  国家园林城市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区别。

  1.国家园林城市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从以城市园林绿化为主,变为低碳、绿色、生态节能环保城市。

  2.园林城市追求城市外在的整洁美观,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注重生态功能的提升,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园林城市主要以园林绿化为主,多做绿化工程,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改善民众居住环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进而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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