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
利益纽带促成“抱团腐败”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本案中,出具稽查报告需要经办人草拟、报科室领导审批后才能发出。稽查人员对明显有问题的企业违规帮忙,就是用“利益”这个纽带,将几个环节的工作人员紧紧捆绑在一起,当大家互为利益依托时,就会形成攻守同盟的保护机制。
“这样就成了腐败共同体,违规操作后各自才能放心。”办案检察官介绍,同样在2014年案发的深圳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与皇岗海关腐败窝案,也都闪现着“抱团腐败”的影子。
“这种抱团共同腐败的利益机制,必须予以打破,否则不仅会伤害案发单位的执法公信力,也容易破坏所在单位的廉政氛围。”检察官说。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