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的时间里,5名男子分别结伙在西安、渭南等地多个在建工地疯狂盗窃数十部电梯的电脑主板,价值高达百万余元的这些电脑主板被这伙人以极其低廉的价格销赃。今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盗窃近40万的电脑主板 销赃只卖不到两万元
耿某、李某、王某均是34岁,唐某、姜某28岁。
经检察机关认定,2014年5月22日,被告人耿某、李某为了获取钱财,来到雁环路西姜村廉租房建筑工地,二人进入工地后,将小区五幢在建楼的14套东芝牌电梯电脑主板盗走,经鉴定,价值378000元。次日,两人坐火车来到河北保定市,将盗来的电梯电脑主板卖掉,获赃款1.8万元;
同年5月31日晚,二人又来到渭南市临渭区明泽坊小区建筑工地,将三幢在建楼的18套巨人通力牌电梯电脑主板盗走,经鉴定,价值315000元,同样在保定以1.8万元销赃;
同年6月,耿某、王某、唐某在西安市灞桥区半坡地铁口旁边的一个建筑工地,三人进入工地后,选择了一幢楼楼顶的电梯柜,由耿某给王某、唐某教如何盗窃电梯电脑主板。6月17日,王某、唐某来到灞桥区高科绿水东城6号项目工地,将价值222000元的6套电梯电脑主板盗窃,两人坐火车到北京市火车西站销赃,获赃款9000元;
同年6月20日晚,耿某伙同李某,在西安市雁塔区亮丽家园小区工地,盗窃价值317000元的电梯主板23套,并在河北保定销赃,获赃款2.3万元;
同年6月25日晚9时,王某伙同唐某、姜某来到西安市新房村一小区,盗窃价值7.4万余元的电梯主板4套16块。当晚10时,三人又在朝阳门朝阳新世纪建筑工地盗窃7.8万余元的电梯主板4套。作案后,唐某、姜某将盗来的电梯主板藏匿在灞桥区官厅村唐某的租住处。
公诉机关认为,耿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在建工地电梯电脑主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耿某在明知盗窃电梯电脑主板的行为是犯罪的情况下,还将盗窃方法传授给王某、唐某,应当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被告人自称曾跟人装过电梯 知道电脑主板值钱
对于指控,耿某称,渭南的盗窃他并不知道,也没参与在亮丽家园小区的盗窃,西姜村的盗窃是自己一个人做的。据他讲,自己曾当过一两个月的学徒,跟人装过电梯,“知道电梯电脑主板最值钱。”他称提出盗窃的是李某,“他因为缺钱,问过我啥能卖钱,我提起过电梯的电脑主板。”至于买主,则是他在网上联系的。
在庭审中,李某承认对他指控的几次犯罪属实,并称自己的三次盗窃均是和耿某一起,“我不会偷,是耿偷的”,后来,耿某教了方法后,他也偷了一部分,销赃也是他和耿某一起去的河北。其他三名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也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在最后陈述阶段,耿某等人大多表示后悔,希望好好改造。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华商记者 宁军 文 张杰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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