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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未给店里办理POS机 却被起诉刷走顾客上万元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5-09-05 07:19:15
[摘要]昨日上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传票,在西安市南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做五金生意的马先生不知所措。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做生意10多年,居然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说我的POS机刷了顾客购买洁具的1万多元,太冤了,我店里从来就没有办过POS机呀!”昨日上午,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传票,在西安市南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做五金生意的马先生不知所措。

  商户:莫名其妙当了第一被告

  在五金店内,马先生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雁塔区法院的传票以及原告的起诉书。传票上写的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被传唤人“西安市雁塔区万昌建材商行”,传唤其到法院时间为10月14日。

  马先生说,他就是西安市雁塔区万昌建材商行的负责人,9月3日收到了快递送来的传票,仔细一看,还当了第一被告,原来是一位顾客在家居城对面不远处的“东鹏瓷砖淘宝店”购买洁具,通过POS机刷卡10450元,但银行显示的POS机商户信息是万昌建材商行,之后因该“淘宝店”人去楼空,顾客起诉索赔货款以及经济损失费2万元,将万昌商行列为了第一被告,同时起诉了该淘宝店的赵某。

  马先生说,多年来他们都是在商场统一结账,从来没有办理过POS机,而且顾客买的是洁具,他一直经营五金店,从未销售过洁具。收到传票后他联系原告,原告也承认并非在其店里购物,但因银行提供的账单显示钱是打给了万昌建材商行,只能将商行也列为被告。

  顾客:账单显示钱打给了商行

  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这位顾客,她说,4月份因装修经别人介绍在另一被告赵某处购买洁具,当时赵某说店面装修,于是在其租来的办公室通过POS机刷卡付款,后赵某一直拖延送货,1个月后人去楼空,多次联系催要无效,手机停机,人也找不到,无奈只能起诉。当时刷卡时虽然有个小票,但上面并没看见商户名称,后来在银行才查到是付款给了万昌商行,所以就将商行和赵某一起告了。

  “商行打电话说他们没POS机,是被盗用了,我才知道有这回事儿。”该顾客说,她也是受害者,虽然并不是在商行买的东西,但账单上付款给了这家商行,只能这样起诉。在收到马先生说没POS机的反映后,她也给法院进行了说明。

  9月4日上午,记者和马先生一起来到“东鹏瓷砖淘宝店”以前的店面,店面仍然被遮挡着没有营业,旁边的商户说该店早都不干了,有半年时间了。

  律师:POS机消费常常“牛头不对马嘴”

  “这不是躺着也中枪吗?”马先生很郁闷,怀疑是自己的信息被盗用办理了POS机。他说,现在POS机办理似乎非常容易,经常有人上门来推销,说第二天就能送来,但即使是被盗用了,马先生也不知道作为莫名其妙的“被告”,该怎么办?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认为,如果只是“名义”上收到这笔货款,马先生应到法院提供自己并未办理过POS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信息是被盗用或冒用,法院通过调取银行办理POS机的开户凭证来审核。而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存在盗用或冒用事实,后果会比较麻烦。

  他说,目前在POS机消费中确实存在一些混乱现象,经常会有付款对象“牛头不对马嘴”,有的是商户不具备开户条件,有的是刻意借用甚至盗用他人账户逃避金融监管,因此刷卡消费风险很大。对商户和顾客来说,这起案例也敲了个警钟,商户要对自己的重要信息严格保密,而顾客在刷卡消费时,应仔细核对商户信息是否一致,尤其是先付款后取货时更应警惕,以免出现纠纷难以维权。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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