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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6号小区200万豪车车库内被划 物业该不该担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09-18 04:59:30 编辑:雷晓娟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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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市曲江6号小区业主杨先生将价值200多万元的豪车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库内,4个车门莫名出现8道划痕,修车花了6000多元。杨先生认为,车位是自己购买的,他每个月向小区物业缴纳150元的车位服务费,爱车被划伤,物业应该承担责任。而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已经履行了义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昨日,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物业、市民,不妨听听大家的看法。

  业主:

  既然交了费物业就应承担一定责任

  昨日上午,杨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购买了小区地下车库内的两个车位,每个月向小区物业缴纳150元/个的车位服务费,6月14日他到车库取车时,发现自己的爱车被划伤,修车得6000余元,杨先生随后报警。“既然我交了车位服务费,车被划伤,物业就应该承担责任。”杨先生说,车被划伤后,他第一时间向物业工作人员反映,因车库内的摄像头没有覆盖该停车位,无法查明谁对车下的毒手。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坚持认为,物业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依据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事先签订的《车辆停放服务协议》。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查看了该协议,其中有一条约定是:“在停车场内如乙方车辆发生被划等损坏现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事实真相并督促责任方给予乙方合理的解决方案。”杨先生说,物业公司就是依据此条款,坚持认为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

  车位服务费≠保管费 物业不应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公司车库主管宋先生说,业主缴纳的每月150元,是“车位服务费”,不是保管费。物业公司是服务单位,他们在车库内安装摄像头、安排人员巡逻值守等,车主车辆被划伤后,他们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已经尽到了物业该尽的义务,因此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市民:

  若物业不承担责任业主交费有啥意义

  市民黄先生是西安城南一小区的业主,他表示:“车在车库内被划,如果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业主交车位费还有啥意义?”

  市民刘女士明确表示,车在车库内被划,物业必须承担责任。“如果被划伤物业没责任,还不如把车停在小区外面,还省了车位费!”

  其他物业:

  物业履行了安全管理义务就不承担责任

  西安城北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认为,业主爱车在车库内被划伤,在没有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物业的义务就是协助车主报警、调查。物业公司履行了在车库内安装摄像头、安排工作人员巡查等安全管理义务,就不承担责任。

  律师:

  物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表示,物业所依据的条款只规定了物业(甲方)协助和督促义务,未明确规定责任方找不到时怎么办。实际上,物业比业主更有可能发现和阻止破坏者,把寻找责任人的义务推给业主,是不合理地排除自己的责任,按照格式合同的解释原则,物业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无论是《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还是《车辆停放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都只说明在车辆受损的情况下,物业有配合报案、协助调查等义务,但没有明确指出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表示,物业公司每月收取业主车位服务费,就应提供相对应的管理义务,若物业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车库监控全覆盖、工作人员车库巡查等安全管理义务,那么业主停在车库内的汽车受损,物业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华商报记者赵国强

  相关链接

  车放停车场被划伤 物业被判赔三千余元

  去年9月13日晚,北京市民靳先生停在停车场内的车被划伤,靳先生当天正常交完停车费驶离,自费修好车后靳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未能提交其按时巡逻的有效证据,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划伤靳先生车辆的侵权行为,认定其对涉案车辆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3000余元。此外,物业公司在向靳先生赔偿后,可向划伤汽车的实际侵权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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