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华商报曾持续关注单身证明问题,昨日,省民政厅向社会发出公告,今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省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省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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