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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道德模范李智华:失去双臂仍练出坚强的意志

陕西道德模范 华商网 2015-10-29 17:12:00
[摘要]李智华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幼时家中发生意外火灾,仅有100天的李智华被抢救出火海后,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永远失去了双臂,头及左脸颊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痕。艰苦的环境磨练出了李智华的意志,也赋予了她一颗善良的心。

  李智华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幼时家中发生意外火灾,仅有100天的李智华被抢救出火海后,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永远失去了双臂,头及左脸颊也留下了永久的伤痕。艰苦的环境磨练出了李智华的意志,也赋予了她一颗善良的心。

  2000年9月,她和姐姐到包头市学习。李智华得知一位同学因家贫面临失学时,她和姐姐每月坚持以这位同学的名义,向同学家寄20元钱。2003年非典爆发,哥哥给她邮寄来300元,可李智华却把这笔钱给同学们购买了防护用品。

  2003年,她用一双脚叩开了高等学府的大门,9月1日她来到西安欧亚学院。学院领导给了她许多的关怀,免了她所有的学杂费,为她特制了专用的桌椅。2003年12月李智华获陕西省大学生艺术节书法比赛第二名;2004年12月获中国青年书法比赛陕西省青年A组一等奖。她的设计作品在院“师生作品展”上,荣获一等奖。李智华在欧亚学院学习的同时还攻读了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的中文专业。2004年12月,她被中国逻大评为“十佳学习之星”,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2006年7月,李智华被一家单位聘用后,每月能挣1000元工资,得知一位13岁女孩患白血病时,李智华暗中将自己的首月工资全部打入女孩住院账户,作为治疗费用。多年来,李智华一直用自己的书画才艺,给农民工子女做课外辅导。2005年她与众多明星一同参加全国妇联组织的救助“春蕾女童”活动,为救助女童筹集资金近万元,2006年7月,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李智华将上班首月工资1000元钱,送给身患白血病的13岁少女马依曼……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李智华用生命的实践诠释着这句话,她虽然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在她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正是广大青少年所不可缺少的。2004年12月18日,中国残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向李智华同学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广大青少年向她学习。

  2009年3月李智华来到西安刘瑶心理咨询室工作,负责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近两年来,李智华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012年智华一家受邀做客凤凰卫视《鲁豫有约》栏目,节目播出后,有很多观众被智华的精神感动,其中有一位特殊的观众来信,引起了智华的重视,是一位蓝田县的大哥,他刚刚两岁的小女儿患白血病,家境贫困,令有百分之八十治愈率的孩子,只能苦等命运宣判。可以说这是一份“救命信”。李智华也是一名母亲,她的孩子也刚两三岁,她一个母亲对孩子本能的爱,第一时间联系到女孩父亲,第一次见面她就给孩子送去智华一家的爱心,孩子终于可以住进医院,了解情况后,得知想给小女孩子墨做骨髓移植手术,需要50万元。智华开始长达两个月的奔走,进学校、单位、企业,义务演讲募集善款,很多时候她甚至带上自己的孩子去呼吁,在多家爱心企业的爱心支持下,众人援手,终于凑齐了手术费用,小子墨入住了北京道培医院,进行了姐姐捐给她的骨髓移植手术,手术很成功,多方人士齐欢喜,可遗憾的是孩子年龄太小,在接受治疗过程中,肾脏受损严重,孩子还是离开了。但他的爸爸妈、智华阿姨及所有爱心人士,都给了孩子这世间最温暖的爱。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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