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16岁少年10岁离家偷盗度日 如今成警局常客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爱萍 2015-11-04 15:26:25
[摘要]9月23日,一个面容稚嫩的男孩在民警的带领下,慢慢地走进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金陵派出所。

  9月23日,一个面容稚嫩的男孩在民警的带领下,慢慢地走进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金陵派出所,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是哪家受了委屈的小孩,可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兰某已是因偷盗被公安机关抓获了多次的惯偷了。华商记者11月4日了解到,这名16岁的少年因涉嫌盗窃已被逮捕。

  多次出入派出所

  9月23日,宝鸡火车站36路公交车上,杨女士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缓过神来,杨女士发现挤在自己跟前的一个小男孩并没有上公交车,而是朝站牌跟前的一家酒店跑去,杨女士立即下车追赶,最后追至这家酒店的大厅,终于将男孩追到,并在男孩身上找到了自己丢失的钱包。后杨女士在车上热心乘客的协助下报了警。

  在金陵派出所内,兰某表现得并不生涩与害怕,反倒将办案民警给骂了个遍。刚开始,他不承认自己偷盗的事实,面对受害人的指认和视频监控拍下他的偷盗过程,他才对民警如实交代。

  据金陵派出所民警郝斌介绍,兰某已经是他们所里的常客了,所里的民警几乎都抓过他,市区好多公交车司机都认识他,可是由于之前兰某年龄太小,不满16岁,所以抓住了也只能批评教育一下,可是兰某并没有改邪归正,依然我行我素。

  小学二年级就辍学

  办案民警郝斌介绍,兰某是凤翔人,一直由其父亲抚养,上到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兰某就辍学了,10岁的时候就一个人跑到宝鸡,平时靠偷盗度日,在凤翔也曾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过。其父亲表示由于自己长期在外打工,兰某和自己对立情绪比较严重,自己也管教不下兰某。村里干部说,兰某自小就在村里偷窃村民财物粮食,村里也拿他没办法,根本就管教不下。

  据兰某交代:他平时在宝鸡租房一个人居住,他偷盗来的财物大都用于日常吃饭和抽烟了。

  金陵派出所民警郝斌对于兰某也很痛心,他告诉华商记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我们都感慨良多,深觉学校和家庭对小孩子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防线,如果这个孩子有文化,就不会干这个了”。同时,郝斌也提醒广大市民,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随便就放在兜里,装有贵重物品或财物的背包一定要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最好不要背在身后。

  华商记者 马爱萍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双11”后零售企业迎“关门潮”? 别担心 下一篇:西安高校2015级新生男女比例 师大女生多天枰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