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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12年前替镇政府修路 打赢官司仍拿不到血汗钱

滚动新闻 2015-11-27 17:52:10
[摘要]《协议》规定,道路硬化资金先由陈师傅垫付,竣工后,由双方检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资金一次结清。为确保施工顺利进展。

  11月27日上午,在咸阳市武功县长宁镇政府门口的主街道上,63岁的陈师傅指着这条路说:“这路是我2003年修的,都用了快12年了,我却连自己垫付的工程款都拿不到手。”陈师傅无奈地说,即便是后来他把政府告赢了,法院执行局却说,“镇上没钱,没法执行。”

  修完路没钱付 老人状告镇政府

  陈师傅是武功县长宁镇镇南村人,2003年8月9日,他和武功县长宁镇人民政府下属的企业办(以下称甲方)签订了一份《长宁镇主街道路硬化协议书》,由陈师傅承包对该街道进行硬化,硬化的道路长度为240米,宽度为8米,要求硬化路面厚度15厘米,总面积1920平方米。

  《协议》规定,道路硬化资金先由陈师傅垫付,竣工后,由双方检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资金一次结清。为确保施工顺利进展,甲方必须排除施工中一切障碍。陈师傅必须保证质量,如有返工,资金由陈师傅承担。

  很快,道路硬化工程便完工了,经双方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并于2005年12月8日进行结算,工程款总计80186元。随后,甲方先仅仅支付了3500元给陈师傅后,便再也拿不出钱给陈师傅。陈师傅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于2007年将长宁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官司虽赢 老人仍拿不到血汗钱

  2007年12月,武功县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审理。出自该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本案被告长宁镇政府委托企业办协调组织实施道路硬化,原告如期完工且验收合格,故债务及其利息应由长宁镇政府支付。

  官司虽然赢了,但陈师傅多年来仍在为自己的剩下的76686元血汗钱奔波着,因为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未给其执行,要求镇政府支付工程款。

  “这些年我先后找镇政府要钱,但镇政府的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就是没人给我解决。镇上的财政所还曾给我说剩下的钱,每年给我2000元,然后逐步给我还清。这不是开玩笑呢么?每年2000元,还完76000多元至少也得38年,等钱还清我都100多岁了,我能活那么久吗?”陈师傅说,现在他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只想早点拿回自己的钱养老用,“都判决我赢了的官司,法院为啥不给我执行呢?”

  镇政府称确实没钱,只能慢慢还

  是什么原因导致已判赢的官司长达8年得不到执行?11月27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按照正常情况,一般执行期限为6个月。该案拖至现在没执行是因为镇上一月仅有万元经费,根本没法执行。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陪陈师傅来到长宁镇政府。在镇政府门口,陈师傅指着门前的路说,“你看,这路就是我修的,都用了这么多年了。”

  在该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书记、镇长都去县上学习去了。”

  随后,该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张军表示,镇上确实没钱,现在一个月的财政拨款也就1万元,只够保证镇政府的正常运转,镇上也只能每年到年底想办法给陈师傅还点钱,“镇财政所说每年付2000元,这也有可能,眼下我们真是没有钱一次性支付给陈师傅。”

  华商记者 杨皓 陈静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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