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的领导干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领路人和主要组织者。30多年的改革成功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始终站在改革前列,是改革的先行者和组织者。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已经吹响。新时期的改革涉及面更广,调整利益格局更加艰难,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更严。在这种背景下,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做到淡看名利、大公无私,带头服从、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带领人民以义无反顾、壮士断腕的改革魄力与决心,“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坚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一方面要从中国的发展和改革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规律和特点,保证改革既不走向老路和邪路,一方面用自己的实干风格感染人、凝聚人、带动人,把所有人的改革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来,带领和组织广大人民及时改掉那些不合时宜、不适应新形势的老做法、老套路,不断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三严三实”的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三严三实”的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第一责任人和关键推动者。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基本路径与根本保障,是必须履行的重大职责、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自觉做第一责任人,勇于担责、严格履责、严厉追责,踏实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各项法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是关键少数,是因为他们是掌权人,如果依法办事,可以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起关键推动作用;反之,如果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公,则会起关键的破坏作用。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漠,法制观念淡薄,还存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其原因之一就是治国理政、做事为人不严不实。因此,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严格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将“三严三实”的评判标尺运用到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决防止“有权任性”,坚决杜绝“为官不为”,才能顺利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三严三实”的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践行者和光辉示范者。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党内的事,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地要第一个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的事,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与奋斗目标,党员领导干部责无旁贷地要模范带头,先行示范。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时期,干部队伍都是党的骨干和中坚,各级领导班子都是实施党的领导的决定力量,坚持用“三严三实”要求从严管党治党,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政治意义与现实必要性。因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广大领导干部只有按“三严三实”的要求,修身养性、公正用权,不断提高政治伦理与道德操守,做到为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才能用自己的高尚道德和人格魅力去感染、带动、影响身边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按“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才能使广大党员时刻保持纯洁性与先进性,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敢于担责、勇于追求,真干、苦干、实干,干出人民满意的工作实绩。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只有按“三严三实”要求培养和锻炼出来的领导干部,才能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关键的人才保障。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鞭策自己、完善自己,心中有党忠于党、心中有民服务民、心中有责严负责、心中有戒不破戒,时刻保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新形象和精气神,为顺利推进“四个全面”、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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