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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一女子遭天降花盆砸中头 楼上住户均不承认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林 2015-12-07 17:14:24
[摘要]12月2日,家住铜川市王益区的袁女士从红旗街东段的正大步行街路过时,被楼上掉下的一个花盆砸中头部,王女士当场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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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袁女士躺在病床上,床边就放着楼上掉下来砸伤她的塑料花盆。

  人在路边走,祸从天上来,这话对铜川王益区的袁女士来说再贴切不过了。12月2日,家住铜川市王益区的袁女士从红旗街东段的正大步行街路过时,被楼上掉下的一个花盆砸中头部,王女士当场昏迷,随后送院治疗,所幸无生命危险。

  人在路边走天降花盆正砸中头

  “当时是中午12点半左右,我吃完饭从正大步行街路过准备回家时,突然感觉头上像是被人用棍子从后面猛击了一下,然后人就什么也不知道了。”12月3日下午,在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袁女士说,当时她醒来时发现人躺在地上,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感觉头很疼,很晕、恶心想吐,“围观的市民告诉我,说是刚刚楼上掉下来一个塑料花盆,正好砸在我头上,我当场就被砸晕了,还是路人发现后把我摇醒的。”

  据袁女士讲,因为事发突然,大家也没看清到底是路边几楼、谁家的花盆掉下来砸伤了自己,所以她就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先让到医院检查。“幸好是个塑料花盆,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砸下来后只把人给砸晕了,如果是那种烧制的陶制花盆,从楼上掉下来砸到头上,估计我当场命都没有了。”随后,华商报记者见到了从事发现场捡回的“肇事”花盆,虽然部分已经摔碎,无法还原原状,但碎片加上里面的泥土、花草,掂在手里重量也超过了半斤。

  报警后民警调查楼上住户均不承认

  “送院检查后,头上虽然没有伤口,只肿了一个大包,做了脑部CT也没查出什么,但自己就是感觉头晕难受,身上无力,可能也是吓坏了。”袁女士说,更让她郁闷的是,虽然事发后报了警,但由于事发突然,自己和路人都没看清到底是几楼的花盆掉下来砸到自己,而民警随后到楼上调查时,竟也没有一户承认是自家的花盆砸了人,“现在我的治疗费和误工费都不知道找谁来赔。”

  据当天处警的王益区红旗街派出所民警杨嘉伟称,当天接到报警后,他很快赶到现场,当时当事人袁女士已经清醒,除头部有肿块的神智还比较清醒,“随后根据袁女士说的情况,我到路边楼上临街住户家进行问询,但从4楼一直问到6楼,都没有住户承认是自家的花盆掉落伤了人,所以最后只能建议袁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对此,陕西鼎源律师事务所牛建律师称,如果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但无法找到所有人的,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起诉该楼层二层(包含二层)以上的所有住户,二层以上住户都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华商记者 张林 文/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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