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法院: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
雁塔区人民法院的这位知情人说,“这4万元的赔偿款只是先放在法院。因为陕师大已经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审。我们担心如果将全部赔偿款给了张安民,会出现执行回转的情况,根据张安民的个人情况,我们对他执行的时候难度会特别大。现在是等陕师大提给省高院再审的申请能否通过。如果没有通过,我们会立刻将剩余赔偿款全部交给张安民。”
“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们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张安民自己也是同意冻结4万元赔偿款的。”该人士说。
律师:申请重审不应影响前期执行
“申请再审期间不应该影响原来的判决执行。”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说,“但目前执行局已经同意了双方冻结部分赔偿款。当事人当时如果不签这份协议,那执行局必须把赔偿款全部交给当事人。但如今他签了这份协议,就不好说了。其实他完全没必要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华商记者 谢涛/文 张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