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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粗心将手机落出租上 100元"赎回"引争议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谢涛 2015-12-17 07:07:40
[摘要]掏了100元钱,手机失而复得,看似是值了,可西安市民李女士觉得,拾金不昧不是应该提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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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掏了100元钱,手机失而复得,看似是值了,可西安市民李女士觉得,拾金不昧不是应该提倡吗?为啥还要好处费?

  乘客:发现丢手机时,的哥就在不到百米外

  “12月15日上午,我在文艺路坐出租车,大概在10点40分到了万寿路附近的黄河宾馆。”昨日,李女士回忆,下车后大概5分钟,她突然意识到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

  李女士赶忙找了一个公用电话,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电话有人接了,是刚才我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李女士说,她当时提出让这位的哥将手机送过来,打上表她付车费。可的哥说,他就在距黄河宾馆不到100米的加气站加气,让她自己过去拿手机。

  “我赶过去时已快到午饭时间,我就说请的哥吃个饭表示谢意,他不愿意,说我不懂规矩,我后来才明白,他可能想要些报酬。”听司机这么说,20岁出头的李女士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最后她给了的哥100元以表感谢,拿回了自己的手机。

  车队:钱是乘客主动给的

  昨日,华商报记者致电这辆出租车所属车队——西安市前进出租车有限公司。“我们和司机联系了,司机说他没有主动向乘客索要报酬,是乘客一开始说要请司机吃饭被拒绝了,后来觉得过意不去给了司机100元表示感谢。”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们的司机为了钱,当初就不会接她电话。我们绝对不会主动向失主索要报酬。”

  昨日,记者本想采访这名的哥,听听他的说法。前进出租车有限公司这名员工称,会帮记者联系,但截至昨晚发稿,仍未提供该的哥电话。

  声音

  该给,捡到东西主动归还应该奖励

  “当然应该给司机一定的报酬,毕竟人家主动帮你找回了失物并归还给你,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值得我们大家去鼓励。给上100元,挽回了失主上千元的损失,这账怎么算都是值的。”一位市民说。

  “我以前把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司机主动归还,我就给了司机100元,司机还嫌多要给我找50元。”另一市民说,“当然应该给点报酬,没有司机的爱心你能找回手机吗?”

  不该,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

  一位市民表示,司机主动索要报酬有点过分。“给不给报酬是我的权利,手机是我的,司机捡了应该必须给我吧。如今这司机竟然张口要钱,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

  “拾金不昧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捡到东西的人主动索要报酬这和敲诈又有什么区别。”一位市民说,“这样索要来的报酬,让本来美好的事物变得肮脏了。难不成我不给钱你还不给我手机了?”

  律师

  还手机过程中若产生成本 司机可索要合理的报酬

  “按照《物权法》规定,司机是可以合理的向失主索要报酬的。”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说,“合理的索要是指在归还过程中,司机产生了一定的成本。比如误工、比如油耗等。乘客支付的前提也是双方事先要经过书面或口头协议达成,否则司机不能强制要求支付。”

  但如果是失主自行前往司机处认领呢?

  “根据《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张允光说,“出租车司机是以时间挣钱的,在等待失主认领失物也难免会耽误自己生意,司机有权利向乘客索要合理的报酬。”

  “但无论如何司机都必须归还失主的遗物,同时法律也是支持拾物者向失物者索要合理报酬的。”张允光说。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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