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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阶梯水价执行 有小区每吨4.5元高于规定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5-12-23 18:11:53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张莉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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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12月15日起,西安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年用水量162立方米,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可是家住东郊高楼村里幸福花园小区的业主说,物业贴出通知,水费直接涨至每立方米4.5元。

  小区贴通知水费涨价 为何高于规定标准

  幸福花园小区有业主说,之前也看到报纸上说15日开始要执行阶梯水价,但是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是每立方米3.80元啊,怎么物业贴出通知直接每立方米要收4.5元,这是借机涨价呢,还是乱收费啊。

  12月23日上午11时,在该小区大门口的公告栏和个别单元门口,都贴着通知,称“按自来水公司‘通知’,即日起水价格调整为4.5元/立方米,请大家理解,周知。”落款是“幸福花园物业办”,时间是“2015年12月16日”。一名小区业主说,有的业主看了生气,觉得不合理,就把单元门口贴的《通知》给撕了,有的业主还没来得及看。另一名业主说,之前业主在小区物业办买水的价格是每立方米3.6元,突然就要涨9毛,物业也没有解释,只说是自来水公司通知的。

  为什么该小区不按阶梯水价制度规定的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收取,而是要收取4.5元呢?对此,小区物业办一名值班人员说,“就是按3.8元收的。”那为什么通知上说要收4.5元呢?这名值班人员说“没执行,贴那个价格,是之前对政策没吃透。”可《通知》上说是接到自来水公司的“通知”啊?值班人员说“没通知,是从网上看的”。既然《通知》贴出的价格有问题,没有执行,为什么还贴在大门口的“公告栏”里?值班人员不耐烦地说,“没执行就没执行,咋还那么多事。”

  阶梯水价咋收费 其他小区涨了没

  除了幸福花园小区,其他小区水费有变化吗?凤城五路兴乐园小区物业人员说,之前该小区水费为每立方米3.45元,新抄表水费就按3.8元收了。北二环金仕华城小区物业人员说,还没有接到自来水公司的通知,该小区暂时仍按照之前的水费标准3.15元收取。红庙坡桐芳巷小区物业人员说,四季度该小区的抄表工作刚刚结束,仍按照3.1元结算,自下次抄表结算开始,就按照3.8元收取了。

  据介绍,西安市城区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共分为三个阶梯,具体阶梯水量和对应的水价为:年用水量第一阶梯162立方米以内(含),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终端水价3.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62至275立方米(含),覆盖98.63%的居民用户,终端水价4.6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275立方米以上,人口基数为每户4人,每增加1人,增加用水量3立方米/月,终端水价为7.18元/立方米。阶梯水价以年为计量结算周期。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上规定,城区所有住宅小区的居民用户,凡是符合“一户一表、户外计量”条件的都必须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不符合条件的“一户多表”居民用户给予两年过渡期进行户表改造,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两年后对还不符合一户一表、户外计量条件的居民用户,居民水价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提高0.10元/m3。

  如果有市民发现物业公司借机乱涨水价标准,可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或西安市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华商记者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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