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 时间:2015-12-27 11:52:57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2015年12月26日报道,贵州高院对杨明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杨明人身自由赔偿金1634936.5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0元。1995年,贵州一起命案,杨明被认定为嫌犯被判死缓。多年来他拒绝认罪减刑,坚持申诉。今年8月,贵州高院再审,宣判无罪。
相关热词搜索: 服刑 男子 高院 贵州 母亲 精神损害 国家赔偿 宣判 死缓 杨明
西渝高铁重庆段架梁完成
世界杯丨淘汰赛:巴西队战胜日本队
南北两枝梅 共唱红梅赞
黄河2026年主汛期前调水调沙启动
走进2026年高考评卷点:你的试卷怎么打分
世界杯丨小组赛:阿根廷队战胜奥地利队
多彩活动迎端午
我国成功发射卫星互联网低轨22组卫星
上海迪士尼迎来开园十周年
我国夏粮小麦收获过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