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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园水费超3.8元业主投诉 物价部门责令纠正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莉 2016-01-08 20:33:22
[摘要]西安市物价局已开始专项检查,物业超过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元收水费,业主可投诉 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

  西安市物价局已开始专项检查,物业超过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元收水费,业主可投诉

  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但是业主蓝先生反映,该小区水费从之前的3.8元涨至4.7元,他向物价部门反映后,物价部门责令物业立即纠正。

  蓝先生说,他住在明德门长江丰泽园小区,小区是按月抄表收取水费,近日他去交水费,物业要收每立方米4.7元,这超过了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元,于是蓝先生向辖区物价部门投诉。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根据蓝先生反映的情况,1月8日上午到该小区了解情况。据物业工作人员说,该小区情况比较特殊,所用自来水是从旁边小区接入的,旁边小区向他们收取每立方米3.7元,他们向业主加收5角钱损耗,但并非业主反映的4.7元。对此,物价局工作人员责令其立即纠正,必须执行3.8元的终端水价,不得加价向业主收取水费。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申请直接接入自来水。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近一个月来,他们已接到五六起关于水价上涨的投诉。2015年12月15日前,有业主反映小区提前涨水价,物业解释,业主用卡买水,一次性买了三四十吨,但使用是在12月15日以后了,无形中物业就会为此贴钱。对此,物价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阶梯水价的执行时间结算,不得追溯之前的购水量。物价人员说,目前来看,很多关于水价的投诉,都是因为物业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在3.8元终端水价的基础上又加收了二次管网运行费或损耗,引起业主不满。

  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已开始对阶梯水价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物价部门再次提醒,如有小区拒不执行阶梯水价或超过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元乱收水费,业主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

  关于阶梯水价,这三个方面要知道:

  问题一:何时开始按3.8元的标准收费?

  龙首村虹桥雅轩小区的张先生问, 该小区是先用水后付费,每月抄表,15号开始实行阶梯水价,那么15日之前已经用的水还没有付费,是否也要按3.8元收费呢?

  解读: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阶梯水价自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因此,当月的水费仍按原标准收取,下一次抄表结算时水费按照3.8元收取。用卡买水的业主,根据小区和自来水公司抄表结算的日期,确定具体阶梯水价结算时间。

  问题二:小区公摊水费如何收取?

  北郊汇林华城小区物业的王经理说,该小区用水是用卡先买后用,之前水费是3.5元,自来水公司跟物业收2.9元,物业加收的0.6元包括损耗、二次加压设施运行费用以及公共用水,公共用水主要有小区公共厕所用水、小区绿地浇灌,以及楼道保洁拖地等,而物价局规定的0.5元的二次供水运行费并不包括用水公摊,物业是否可以另外收取?否则紧靠物业费根本无法维持。

  解读:

  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所谓的公摊用水费用应该包含在物业费运行成本之中,物业不得再另外收费。

  问题三:用卡买水用不用抄表?

  有小区业主询问,该小区用水是用卡到物业买水,每年用了多少水量业主根本不知道,执行阶梯水价,物业是否需要抄表?对此,有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这种情况物业不抄表,而是根据业主整年的购水量来核算阶梯量。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执行阶梯水价是计费方式的改变,要按量核算,物业公司必须转变计费观念和方式,插卡卖水的小区,开始执行阶梯水价前后,物业必须入户抄两次水表,第一次查抄阶梯水价前业主的净用量,第二次查抄阶梯水价后的实际用量,否则在整年阶梯水价周期结束结算时,会产生很多纠纷。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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