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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尿了!微信红包接龙或涉“聚众赌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6-01-30 17:42:15
[摘要]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生活习惯,马上就是春节了,又将迎来一个抢红包热潮。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抢红包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生活习惯,马上就是春节了,又将迎来一个抢红包热潮。省高院官方微信提醒说,娱乐归娱乐,可别利用微信红包赌博,否则轻的会受到治安处罚,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

  微信群组接受投注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微信红包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固定金额红包(即“普通红包”),一种是随机金额红包(即“拼手气红包”)。在拼手气红包中,很多都是红包接龙或者是接力红包的玩法,一般包括手气最佳者特定倍数接龙、手气最佳者特定金额群发、手气最佳者固定金额接龙、以红包金额数字作为押注等玩法。这些微信红包的玩法由于随机性比较强,让玩家极易上瘾,也很容易沦为“赌博”的工具。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况的,都属于“聚众赌博”,涉嫌构成“赌博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都将构成犯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这些微信群管理员的行为,已涉嫌开设赌场罪。

  省高院法官提醒说,根据上述规定,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就已经不仅限于实体场所,即使是在微信群上的虚拟空间,若建立微信群组接受投注,提供一个赌博的空间场所,那么也算“开设赌场”的行为,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

  在微信群上的接龙红包,若组织者或参与者有“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的想法或目的,而不是只是玩一下,或者打发消磨时间,那么无论是建立微信群的人还是参与人,都有可能涉嫌“赌博罪”。

  只要下注就有记录 六种红包不要碰

  即使玩家与管理员在线下交易,但是只要有参与下注赌博,痕迹都会留在微信上,警方能联合微信运营商,调取交易记录,取证调查。如果微信群管理员利用手段控制开奖结果,还将涉嫌诈骗,即便是对方诈骗,参与者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的事实依然不会改变。

  法官提醒说,以下六种红包千万不要抢:需要个人信息的红包不要碰;分享链接抢红包系欺诈;与好友共抢的红包需谨慎;高额红包不可信;警惕“AA红包”骗局;拆红包输密码恐有诈。

  相关案例:接龙抢红包 每天赚数千抽成

  23岁的焦某是温州瓯海人,平常做淘宝代购。2015年3月初,焦某组建一个微信群,在群里玩接龙抢红包游戏,并逐渐将其变为一个微信赌场。这种赌博的规则大体是这样的:第一个人发500元的红包,设置5个人的红包份额,发到群里给大家抢。抢到的人,将金额的最后两位数字相加,谁的数字最小,就要继续发红包。比如100.31元和100.62元,前者3+1=4,后者6+2=8,那么前面那个人数字更小。

  小林是焦某的女朋友,也是第一批被拉进群里的。她基本上每天都沉溺其中,时刻准备着抢红包。不过,抢了3个多月的红包,小林却累计亏了10万多元。

  据警方介绍,焦某的两个微信群,几乎24小时不间断地发红包,每天发600到1000个红包,“单单焦某一人,每天就可以赚取4000至6000元的抽成。”

  警方统计,焦某共收到红包64594次,收到的红包金额达259.4万余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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