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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停酒店门口车内财物被盗 律师:酒店不担责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6-02-02 07:15:22
[摘要]关于顾客损失的金额问题,除非顾客能提供损失金额的证明或公安机关确定其金额,否则难以判断其真实性。

  张先生是南京人,准备开车到兰州过春节,路过西安时住在汉庭酒店西安长乐东路店。1月30日凌晨,张先生停在酒店门口的奥迪车内的财物被盗。张先生说,车里放着年货、烟酒等,总价值2万多元。事发后,张先生报了警,长乐东路派出所介入调查。

  张先生认为,他住在酒店,车也停在酒店的停车场内,酒店应赔偿他的损失,但遭到酒店拒绝。

  汉庭酒店西安长乐东路店负责人许女士表示,酒店对于顾客财物安全一直很重视,也购买相关的保险,但该保险只负责赔偿顾客部分车辆损失,不包括车内财物损失。另外,酒店在停车场的显眼处有提示,“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财物,否则丢失酒店概不负责”。因此,酒店负责赔偿的部门表示无法赔偿张先生车内财物的损失。许女士说,张先生自称损失价值2万元的物品,但无法证实,考虑到张先生是在住酒店期间被盗,酒店出于同情可给张先生支付1000元。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首钢云表示,顾客住在酒店就相当于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方面有责任保证顾客的财物安全,但具体要看双方是否有保管财物的相关约定,而酒店“车内不要存放重要财物,否则丢失不负责”“贵重财物存放到前台”的提醒相当于酒店告知顾客不负责保管车内财物。另外,关于顾客损失的金额问题,除非顾客能提供损失金额的证明或公安机关确定其金额,否则难以判断其真实性。因此,此案中双方没有形成保管关系,酒店无需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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