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庄书法作品
前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裁定,对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减去一年有期徒刑,据悉,2007年8月24日,北京市高院终审以受贿、玩忽职守罪,判处曹文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曹文庄被减刑3次,而前日是其第四次获得减刑。
曹文庄此次减刑,除了与其他罪犯一样获得表扬嘉奖外,曹文庄还缴纳了115万余元的犯罪所得。据了解,曹文庄是国家食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因受贿和玩忽职守被判死刑)的秘书。
案情
药品注册司原司长判死缓
曹文庄从2002年任食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至案发。
2007年6月21日,曹文庄因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3到2005年,曹文庄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魏某请托,先后5次收受魏某给予的9万美元及人民币110万元;2005年9月,曹文庄两次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40万元、2万美元。两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40万元。
检方还指控,曹文庄自己决定起草《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并报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郑筱萸签批(曹曾任郑筱萸秘书)。该通知降低了审核把关标准,致使一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获得批准文号。
2003年3月,曹文庄违规给地方企业换发批准文号,经郑筱萸签批同意后,绝大部分违规药品被换发了批准文号,导致药品监管失控,增加了群众的用药风险,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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