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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须自律 莫小觑了“依法治网”的决心

关注 未来网 作者:周成洋 2016-02-28 19:49:48
[摘要]有关网站对580余个违法违规公众账号和一批误导公众、影响恶劣的网络名人账号予以关闭、暂停更新。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秩序下保护自由。

  今年春节以来,国家网信办持续重拳出击,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清理淫秽色情、虚假欺诈、有偿“代挂号”等违法违规信息,会同工信等部门依法关闭、处置违法违规网站百余家,并将相关重要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求有关网站依法处置涉群众日常生活、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公共政策等谣言2000余条。有关网站对580余个违法违规公众账号和一批误导公众、影响恶劣的网络名人账号予以关闭、暂停更新。

  如此之多的网站和账号被关闭,如此之多的违法违规信息被查处,如此之多的谣言被处置,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国家网信办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加强执法督查工作,坚决查处各类网站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管网落实落细的态度很坚定,这是“依法治网”核心的体现,是推进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具体表现。

  2月26日,中国网信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少数网络名人、“网络大V”无视社会责任,滥用自身影响力,在网上多次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以及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违规信息的行为,有关网站依法关闭@罗亚蒙、@演员孙海英、@王亚军上海、@荣剑2001、@文山娃、@纪昀、@大鹏看天下等网络大V账号。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又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

  任志强、孙海英等名人帐号被关闭,说明了什么?说明这类帐号肯定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是规矩管不到的地方。影响越大责任也越大,名人帐号应当做好社会榜样,正确运用自身影响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坚守道德风尚底线、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

  有的人感觉国家网信办的动作“太突然”,这又是为什么?这是公众对国家网信办的职责认识不清造成的。国家网信办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任志强等微博帐号已经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里要重点科普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然而,有些人却觉得不管名人帐号的言论危害有多大,都应该给其发声的“自由”,不然就是限制言论自由,你觉得这样的指责有道理吗?若是明知一些人士长期发表反国家言论、误导舆论、危害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的养成、侵蚀颠覆人们的正常思想意识,你还任由这些人继续发声,并给他们提供传播平台,这还有道理吗?包括任志强在内的一些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影响恶劣,如若任之“自由”,那就是赤裸裸的藐视法律法规,传播平台的提供者也应当一同被问责、被查处。

  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曾打过一个很有趣的比方:大家早上来,朝内大街门口熙熙攘攘,所有的车和所有的人都想自由地行驶、自由地走路,这恰恰是要强调秩序的理由,所以哪里要自由,哪里就要有秩序。自由是我们的目的,秩序是我们的手段,越是要自由,就越是要秩序,没有秩序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中国的治网之道其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依法治网,就是要正确地处理好自由与秩序的关系。中国有400万家网站,有将近7亿的网民,有12亿手机用户,有6亿的微信和微博用户,每天产生的信息是300亿条。俗语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更何况是在如此之大的基数上,你说要是没有秩序能行吗?没有秩序,没有法规,这网还怎么管?“网络强国”战略还怎么实施?

  自由与秩序是相统一的,秩序的存在不是单方面的为了限制自由,也是为了让自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在十字路口,如果车辆行驶的时候方向随意转,红灯不停,遇人不让,那么交通必然瘫痪,这就是只讲自由不谈秩序的情况,所以哪里要自由,哪里就要有秩序。网络如果没了秩序,“自由”就有可能滋生疯狂,没有理性,价值偏激,突破底线,这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严重破坏了中国网民对中国互联网和谐发展的信心,严重污染了中国互联网的“生态”环境。因此,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秩序下保护自由。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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