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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6-03-01 18:29:37
[摘要]昨日上午,陕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西安召开,标志着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法院目前存在哪些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的问题、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步骤如何?昨日上午,陕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西安召开,标志着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对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步骤等,省高院相关人士也进行了解读。

  当前法院存在的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据悉,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人案配置不科学,法院内部和法院之间忙闲不均,呈现人案结构性矛盾;司法人力资源管理使用高度行政化,没有体现司法职业特点;审判人员与行政人员岗位混同,审判辅助人员缺口大;法官职级晋升慢,待遇保障水平低;审判权力运行方式没有体现司法规律,“案件审批制”与审判亲历性原则相冲突,导致司法责任不清。

  “应当明确,这些问题日益凸显,但并非由改革所引起,却必须通过改革才能解决。”省高院相关人士表示,这些问题仅靠法院自身是难以解决的,需要中央和省委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四项主要内容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开展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

  我省是全国第三批试点地区,全省法院开展试点并非一步到位、全面推开,而是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先通过咸阳中院、榆林中院、蓝田县法院、华阴市法院、永寿县法院、宝鸡市金台区法院、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富县法院、清涧县法院、南郑县法院、紫阳县法院、洛南县法院等12个试点单位的“试验田”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后,再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

  重点改革内容之一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2月29日在京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法官员额控制在39%以下 以案件定员额

  那为什么要实行员额制呢?据介绍,一方面,法官队伍确实还存在能力素质不高、良莠不齐的问题,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法官不在一线办案,通过推行法官员额制,将优秀法律人才调配到办案一线,更能体现审判资源合理调配的要求。

  据了解,我国现有法官19.6万人,约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58%,而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要求,法官员额应当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改革中将有相当数量的法官不能入额。

  那么,在我省是如何实施呢?省高院相关人士表示,“39%法官员额不是一刀切,并非机械执行,而在全省不突破的前提下,根据近几年各个法院的受案数量、办案成本等因素,按照‘以案件定员额’‘以员额调编制’的原则具体确定。”通俗讲,就是办案任务重的法院,法官员额就要多。反之,受案少的法院,法官员额则要少。“进员额不仅仅表现为涨工资提待遇,更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同时,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不胜任者下”的良性机制,防止出现只享受待遇不办案、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

  购买社会服务等解决法官事务性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法官经常被审判事务性工作缠身,审判质效难以提高,实行法官员额,还应重点解决好辅助人员短缺问题。据悉,这将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和聘用制方式配足辅助人员解决,探索实行等级化管理,以保持审判辅助队伍的稳定性和活力,使员额法官真正专司司法裁判,从大量辅助性事务中脱身。85%的司法人力资源投入执法办案后,行政人员仅占15%,必须按照高效精简原则,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精简行政机构设置和行政人员配备,对行政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职能。

  重点改革内容之二:完善司法责任制 确保法官独立裁判

  据了解,目前法院审判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高度行政化,管理层级过多,导致审判责任不清,法官依法独立裁判得不到充分保证。

  组建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

  对此的改革内容包括:减少管理层级,可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合议庭或新型审判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按照审判亲历性的要求,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真正实现权责一致;改革审委会制度,大幅压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让合议庭“扔了拐杖走路”,依法独立对案件作出决断;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院、庭长对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原则上不再签发。

  那么,如果个别法官能力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怎样保障权力下放后案件质量不下滑呢?据介绍,对此的改革措施是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让专业素质高的法官为疑难复杂等案件集体“把脉”“会诊”,为合议庭裁判提供咨询帮助。院庭长仍要履行审判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等案件的审核把关。

  扩大简易程序等适用比率 强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受案量增幅44.53%,一线法官人均办案量大幅增长,许多法官“白加黑”、“五加二”,办案任务趋饱和、超极限。预计今年受案量还会持续增长。面对严峻的办案形势和巨大结案压力,该如何及时高效确保质量将案件办结?

  “通过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让审判生产力真正得到解放。”省高院人士表示,按照“简案快审、难案精办”思路,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推行简化民商事裁判文书。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要求,切实减轻办案压力。强化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积极探索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尽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推进审判事务集约化办理,有条件的法院可设立审判事务中心,集中办理送达、传唤证人、诉讼保全、信息录入、卷宗扫描等事务性工作,确保法官全身心投入庭审裁判。

  重点改革内容三: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较大幅度提高员额内法官工资水平

  在对法官职业保障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完善法官工资结构,较大幅度提高员额内法官工资水平,并相应提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工资待遇,鼓励多办案、办好案,鼓励优秀人才安心基层工作。

  重点改革内容之四:有序开展人财物统管改革 解决法院人案配置不合理问题

  其内容包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后能不能当法官,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筛选;各试点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将严格按照遴选程序提交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进行把关;按照人案分布实际,测算各个法院法官员额和实际编制数,通过编制统一管理调配,切实解决各地法院人案配置不合理、忙闲不均问题;改革后各级法院经费保障水平不降低。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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