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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杀案发回14年没重审 省高院受理国家赔偿申请

汉中新闻 华商报 2016-03-02 06:44:20
[摘要]原洋县工艺品厂副厂长强闯德涉嫌奸杀女工案发回14年一直没有重审一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引起关注。1月11日,52岁的强闯德向汉中市中院提出2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被拒绝后,又于2月5日向陕西省高院提出赔偿申请。

  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袁小锋 周金柱) 原洋县工艺品厂副厂长强闯德涉嫌奸杀女工案发回14年一直没有重审一事经华商报报道后,引起关注。随后,他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近日接到了省高院的受理通知。

  1月11日,52岁的强闯德向汉中市中院提出2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被拒绝后,又于2月5日向陕西省高院提出赔偿申请。

  强闯德的代理律师常敏安说,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强闯德提出的赔偿理由符合“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这一情形。“2月24日强闯德就接到了省高院电话通知,2月26日下午3点就领到了案件受理通知。”

  常敏安还表示:“现在受理了不代表一定会赔偿。国家赔偿申请受理后,省高院会进行审理,然后在规定时间内给出赔或不赔的决定。”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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