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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5年十大投诉案例 69万买车检测甲醛超标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3-09 07:15:09
[摘要]车辆甲醛超标8个月都没散去。老人“看书买药”花了5.9万元,吃完后病情加重,游泳馆摔伤花2万,起诉后获赔8万元… …昨日,西安市消协公布2015年十大投诉案例,提醒市民谨慎消费,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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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甲醛超标8个月都没散去;老人“看书买药”花了5.9万元,吃完后病情加重,游泳馆摔伤花2万,起诉后获赔8万元……昨日,西安市消协公布2015年十大投诉案例,提醒市民谨慎消费,及时维权。

  1 车内气味大 司机头晕恶心

  2013年1月,张先生花69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提车后发现车内气味一直很大,驾驶15分钟就头晕恶心、睁不开眼。消费者找4S店,工作人员让多通风就能解决问题,但8个月后,车内气味依然很大。张先生多次到4S店协商处理未果,最后经检测甲醛超标,4S店才同意换车,但又迟迟不予办理。消费者无奈又投诉到消协,最终商家在2015年才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车。

  消协观点:甲醛具有致癌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提醒消费者尽量选购绿色环保的产品,若发现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 吃了推荐的药 病情反加重

  2015年1月,外地80岁的刘先生看到广告宣传《名医谈腰腿痛》的书,并声称来电就免费赠送,刘先生就打了电话。看完书后,刘先生电话订购了书中推荐的药品。吃了药品后有些不舒服,对方说要吃出效果就得加别的药。刘先生又陆续买了12种药品,花费共计5.9万元,吃了7个月,病情反而加重。刘先生要求退货遭拒,写信求助消协,经调解商家退款1万元。

  消协观点:近年来,药品保健品消费成为老年消费群体上当受骗的重灾区,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各类噱头,不要盲目接受外来推销的产品,若有需要应到正规医院听取医生建议。

  3 9000元买的玉石只值900元

  2015年7月,上海金先生到西安旅游,被导游带到一家玉石坊,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一块芙蓉石和一个玉髓共9000元,第二天发现实物与鉴定书颜色不符。经咨询专家,发现这两件物品只值900元,购买价高出实际价值十倍,经消协调解,商家退货。

  消协观点:建议消费者对于一些不熟悉产品的价格行情或旅游消费模式可事前查询,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4 热水器爆裂 泡坏家具损失3万元

  2012年5月,市民何先生购买一台燃气热水器,2015年7月开水阀爆裂导致家中被水浸泡,经济损失3万余元,热水器厂家以过一年保质期为由不予赔偿,后经消协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8000元。

  消协观点:我国《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天然气热水器使用年限是8年。因此本案中商家以产品超过保质期为由拒绝赔偿,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5 电梯一运行 家中噪音超标

  王先生购买了一套顶层复式的商品房,2011年交房,2015年11月装修时发现,小卧室顶层有很大噪音,询问开发商得知房间正上方是电梯房。于是提出退房并做了噪音分贝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电梯运行时王先生家的噪音分贝超标。但开发商只同意降噪,协商多次无果,消费者投诉到消协,经市消协浐灞分会多次现场调解无效,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消协观点:消费者在买房时除了要了解房子的位置、结构外,还应了解楼盘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比如电梯房、供暖设备等的位置,噪音对房子的影响等。收房时对照购买时的各项约定和公共设施建设情况全面查看,如发现问题,及时维权。

  6 做美胸时被烧伤 获赔3万元

  2015年7月,消费者华女士花980元在美容会所办了一张美容卡,做美胸时,被美胸仪器烧伤,胸部伤口达七处,经医院诊断证明深度烧伤3级,给消费者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伤害,双方就赔偿事宜分歧较大,消费者投诉后双方和解,商家赔偿消费者3万余元。

  消协观点:仪器电疗、创伤性美容都有一定风险,应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

  7 家政卡说是无限期 后又说过期了

  消费者武女士是一家政公司的客户,2012年在该公司购买8500元的服务票本,2013年公司做活动,虽然之前的卡还未消费完,但武女士又买了6000元的。2014年,公司再次做活动回馈老客户,但之前买的还有14000元未消费,卡上截止日期是2015年10月,武女士提出这个问题,对方口头承诺,之前的卡是无限期的,于是她又买了1.6万元的。

  2015年10月接到该公司通知,武女士2012-2013年买的卡已过期,卡内14000元未消费的服务票本需要按照现在的市价补差价才能使用。

  双方争执不下,反映到市消协,最终,商家将消费者所有票本转为无限使用并在费用上做了优惠。

  消协观点:面对商家的强力推销,消费者应保持头脑清醒,根据自己的需要适量消费,对于商家的承诺最好有书面东西,以免日后吃哑巴亏。

  8 游泳馆摔骨折 打官司获赔8万元

  2015年8月,消费者吴女士在游泳馆游泳后换衣服时摔倒致手腕骨折,治疗费2万余元,医疗鉴定为9级伤残。消费者认为游泳馆没有提供防滑垫,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赔偿,商家认为消费者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应负部分责任。

  消协调解无果后,消费者起诉商家,最终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消费者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消协观点:提醒经营者应做好公共场所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有人受伤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9 一排袜子一个标价 结账时却“涨价”了

  党女士在超市购买女袜,标价14.9元结账时被收了26.9元,找超市理论,超市认为消费者选择的不是14.9元那一款。消费者认为超市故意欺骗,要求赔偿被拒,于是投诉到消协。经过协调,商家赔偿消费者300元,并赠送一床被子。

  消协观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超市价签标志不清导致消费者理解偏差,超市应付一定责任。

  10 电视屏幕有裂缝 商家拒退货

  市民李先生2015年11月网购一台电视机,收货时外包装完好签收后放在家里。11天后约售后人员到家来安装,厂家工作人员打开包装后发现电视机屏幕有裂缝,消费者当即要求退机。商家以收到货时间过长为由拒绝退机。消费者投诉到市消协,经多次协商,商家全额退货。

  消协观点:消费者收货后并没有自行打开包装,而是厂家售后人员上门安装时,一起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难以说明屏幕裂缝何时发生,因此商家以收货时间过长为由拒绝售后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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