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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一小学教师莫名成担保人 3000元工资月扣250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3-10 07:08:07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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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还有同事成为“贷款担保人”

  因不认同扣发工资告知书内容,周女士多次向临潼区人社局和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映此事。

  2016年1月26日,周女士收到当月工资,原本3177元的工资变成了677元,整整被扣去了2500元,2月份工资也同样如此。连续两个月领到600多元工资,让周女士家庭生活也受到了影响。“现在每月都要还1500元的房贷,这可咋办?”

  周女士说,找到当初提出办理贷款的孙某,孙某承认这笔钱确实是他拿走的,贷款人杨某和他是同村人。周女士说,2016年2月2日,她打电话质问孙某,孙某解释称,将会在1个月内将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并劝周女士不要继续闹下去。周女士在电话中问:“名字是我签的吗?贷款是我去办的吗?章子是我盖的吗?”孙某均予以否认。孙某承认,学校的“公章”是他盖的,至于能顺利办到贷款,是因为“找了关系”。

  和周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她的同事张女士,不同的是,至今张女士仍不知道这笔钱去了哪里。从2015年9月起,张女士每月的工资从3133元变为1133元,被强行扣掉2000元。经查询,张女士发现自己成了一笔小额贷款的担保人。贷款人李某申请贷款5万元于2013年12月到期,“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办理过担保手续。”张女士昨日对华商报记者说。

  张女士遇到的情况和周女士大致相同,在一份承诺书上,伪造的张女士签名甚至出现了错别字,身份证号码也不完整。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书上,法人代表签字一栏空白。最让张女士不解的是,证明书单位盖章为“临潼区徐杨初级中学”,张女士表示,自己并非该单位职工。

  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 面对质询沉默不语

  这两笔贷款究竟是怎么办下来的?昨日,临潼区人社局一名负责人对华商报记者说,人社局无法对签名和公章的真伪进行鉴定,建议两人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法院判决下来,是谁犯的错误,该承担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

  该负责人称,贷款是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董主任经手办理的,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还需要咨询董主任,“你们的目的是解决事情,最好还是能私下协商解决。”

  “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本人签字?签字时是否需要和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这笔贷款是如何被批准的?工资是否会一直被扣清偿贷款?”面对周女士和张女士的质询,临潼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董主任沉默不语,不断操作电脑刷新桌面。

  昨日上午11点05分,董主任收拾自己的提包,称外出办理业务,离开了办公室。

  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孙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华商报记者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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