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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乐华城发生踩踏"谣言女子被行拘10天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皓 2016-03-15 19:42:11
[摘要]“泾河新城乐华欢乐世界景区发生五千多人踩踏事故, 3名儿童惨遭不幸… … ” 3月14日下午,一条这样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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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河新城乐华欢乐世界景区发生五千多人踩踏事故,3名儿童惨遭不幸……”3月14日下午,一条这样的消息在朋友圈热传。而华商报记者现场核实后了解到,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系有人散播谣言。3月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泾阳警方处获悉,散布谣言的25岁泾阳女子张某已被警方找到,等待她的将是10天行政拘留处罚。

  据泾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网监科民警介绍,他们发现这则消息的源头是百度贴吧“泾阳吧”里一名叫“泾阳月亮”的网友所发,该帖子经过网络发酵后,被很多人转发,并引用至微信朋友圈,造成了恶劣影响。他们最终在高陵区马家湾街办一处民宅内将发帖女子“泾阳月亮”抓获,经审讯,该女子姓张,泾阳县泾干镇人,25岁,其对发布不实信息一事供认不讳。

  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泾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见到了张某,对于自己发布不实信息一事,她说自己也很后悔,没想到自己发的一条帖子会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造成恶劣影响,更没想到警察会找上门。

  “我是百度贴吧的一名吧务,相当于管理员,当天下午,吧主在吧务群里说,谁知道乐华城发生啥事了,可以发个帖子,我就把朋友圈看到的一条消息发了上去。”张某说,自己发帖时并没有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此外,她也没想到会造成严重后果,发帖后自己还在帖子下面留言顶帖子。随后,帖子的消息就被很多人转载了。

  目前,张某因涉嫌散布谣言被泾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办案民警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华商记者 杨皓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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