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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商场公布小偷照片引争议 或侵犯其名誉权

社会新闻 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刘旭 2016-03-26 09:04:41
[摘要]《工人日报》记者在沈阳市浑南区兴隆大奥莱商场看到了这块引发争议的告示板。即使遮挡了眼睛,也能看出被公布者的外貌,商场侵犯了其名誉权。

  日前,沈阳一商场门前贴有20名小偷照片的告示板引起了争议。商家表示此举是为了震慑小偷、提醒顾客防范,得到了许多网友的点“赞”支持。但也有人认为,商场此举“法无授权”。

  3月23日,《工人日报》记者在沈阳市浑南区兴隆大奥莱商场看到了这块引发争议的告示板。在该商场东南门前,一块长宽约半米的告示板中间贴了20张小偷的彩色头像照,包括12名男子和8名女子,还有3位女子抱着孩子。每幅人像的眼睛处被黑色长条遮盖,但能清晰看出人像的外貌特征和基本轮廓,照片下还写着不同的作案手段。上方有文字说明:提醒您保管好财物,下面将近年来在我企业抓获并已被公安及司法部门刑事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和作案手段公布如下……

  据了解,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旗下的沈河区兴隆大家庭、铁西区兴隆大天地等多家商场都摆出了类似的告示板。

  此事在网络上议论纷纷,得到了很多网友的点赞支持。很多人认为商场此举对顾客保护财产安全有益。

  据了解,在网络上,小偷、人贩子照片被发布并不鲜见。如1月7日,就有“中警安徽”官方微博公布抢女童嫌犯照片,仅在照片上写上了“马赛克”3个字。

  然而,有法律人士认为商场此举值得商榷。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商场无权公布任何人的个人隐私。司法机关公布“老赖”照片有法律依据,而商场的这种做法却是“法无授权”。即使遮挡了眼睛,也能看出被公布者的外貌,商场侵犯了其名誉权。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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