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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车辆审验必须当月否则罚款200元扣3分 假的!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小博 2016-04-03 14:19:07
[摘要]网络上出现的一纸《重要通知》,说的是各检测机构系统升级了,当月的车必须当月审验或者是提前两个月审验,而超出审验期限只能是延期一天,否则就要被罚款200 元、扣3分。那么,真是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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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正式实施,各种解释和传言又纷纷传来,包括网络上出现的一纸《重要通知》,说的是各检测机构系统升级了,当月的车必须当月审验或者是提前两个月审验,而超出审验期限只能是延期一天,否则就要被罚款200 元、扣3分。那么,真是的情况又是怎么回事呢?

  4月3日,华商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西安交警部门一位民警,他表示,公安部139号令着重强调的是对驾驶人的一些规定,并未涉及车辆本身,所以网传《重要通知》中的时间节点只是盗用了公安部139号令4月1日起实施的日期,并未有准确来源。

  而对于《重要通知》中的内容,这位民警看过之后表示,首先,《重要通知》的图片极不清晰,并且没有任何印章可以说明其来源,因此上其真实性就会大打折扣。其次,根据《重要通知》中所说的情况,随着6年免检政策的施行,这些需要进行检测的车辆肯定属于6年免检政策之外的车辆,而且需要上线检测。再次,《重要通知》中会对超出审验期限的车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但是从《重要通知》的字里行间来看,具体的执法主体并未确定,而作为检测机构并不具备执法的权力。

  这位民警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超出3个审验周期没有接受审验的会被依法强制报废,而当车辆因为超出审验期限却仍上路行驶的,一旦被交警部门查处,将被处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接受车辆审验。

  这位交警说,为了驾驶人用车方便和进行保险理赔,以及为了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希望广大车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车辆审验,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是生命安全隐患。

  华商记者 李小博 文/图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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