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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一货车上高速、下高速俩口称重结果差4.2吨

安康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4-09 07:14:38
[摘要]3月27日 ,安康一辆货车从十天高速恒口收费站上高速、从包茂高速蒿坪收费站下高速时,称重结果相差4.2吨。

  华商报安康讯(记者王斌 实习记者牟庆红)3月27日,安康一辆货车从十天高速恒口收费站上高速、从包茂高速蒿坪收费站下高速时,称重结果相差4.2吨。随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介入调查,发现当事车辆当日进入收费站时,时速是限速的3倍以上,是导致前后测量严重失准的主因。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一技术人员说,经现场检查,两个收费站所使用的静态秤都是按周期检定的,证书也均在有效期内,且未发现称重异常情况。经调取与当事车辆运行线路相同的同时段其他车辆通行数据,发现其他车辆上下高速称重数据基本相符。后调取收费站监控录像,发现当事车辆3月27日在恒口收费站上高速公路时存在严重违规通行的情况。当事车辆以17.3km/h的速度进行冲秤,是造成计量称重严重失准的主因。

  针对这一说法,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恒口收费站。该站一位负责人称,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处均设有限速5km/h的交通警示牌,一旦时速过快,的确会对计量结果产生影响。

  进入收费站时,车辆以限速3倍以上时速称重,是否会导致4.2吨的误差?随后,记者在收费站对3组载重车辆进行实地观察。经检测,与以5km/h以下时速匀速开上静态秤相比,车辆高速冲秤时,称重结果相差最大的一次仅300公斤。对此,该负责人称,由于静态秤属精密仪器,称重过程中可能会有多种因素导致测量结果不准,司机高速冲秤不但可能导致计量严重失准,更有可能损坏计量器具,建议司机能严格按照限速警示牌来执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计量纠纷。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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