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垄断行为吗?
西安律师致函要求惩处违法 省工商局已展开调查
12月27日,韩朝泽向陕西省工商局发函,请求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及西安市27家检测企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韩朝泽说,《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西安市机动车检测协会自律公约》个别条款违反《反垄断法》,有串通涨价、限制竞争、形成价格垄断之嫌。”
协会:公告废止自律公约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陕西省机动车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坚决支持陕西省政府针对汽车检测行业的市场化自主定价改革,2015年5月协会通过 的《西安市机动车检测协会自律公约》是针对未市场化企业自主定价前由政府物价部门统一定价时期而制定的,目前行业定价权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和政府近期 的相关规定已由各企业自主定价,该自律公约已经明显不适合目前会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竞争环境,特公告予以废止,同时废止的配套文件有《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管理办法》。【详细】
相关热词搜索: 百姓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