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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东成钉子户 房子被强拆索要3000万

社会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4-20 20:37:38
[摘要]今年3月17日上午,几台挖土机正在拆除武汉市香江新村一个一层的商铺,商铺的主人就是李女士。李女士觉得这样的评估才是合理的,如果按这样评估,整个商铺的价值应该是2600万元左右,把这些补偿加在一块,绝对超过3000万元。

女房东成钉子户 房子被强拆索要3000万

女房东成钉子户 房子被强拆索要3000万

  李女士觉得这样的评估才是合理的,如果按这样评估,整个商铺的价值应该是2600万元左右,把这些补偿加在一块,绝对超过3000万元。

  但是这样的结果政府并不认可。

  政府表示当初是让这栋楼全部97户业主投票,从12家机构里选出的一家,最后由这家机构做出的评估,这个结果才是公平和公正的。

  李女士说,当初她没有收到投票的书面或者电话通知,因为政府当时是将通告贴在商铺的外墙上的,而她很少去商铺,根本就不知道。

  在双方价格无法谈拢的情况下,李女士提出了一个新方案。

  可是置换房子也没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李女士认为政府提供的房子,不是地段不好,就是刚开始挖地基,不确定因素太大了,无法接受。

  双方就一直这样僵持着,这栋楼的其他96户业主先后搬走了,到了2014年元月份,这栋楼只有李女士一家没和政府达成协议。而地铁工程就也这样一直被拖延着无法进行。

  地铁公司认为,正是李女士拒绝拆迁耽误了地铁施工,事情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2015年4月江汉区政府正式对李女士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意味着不管李女士是否同意,政府都有权进行强拆。

  面对政府的这个强拆的决定,李女士并不接受。她认为当初拒绝在政府的那个评估报告上签字,评估报告就没有生效,政府就走不到强拆这一步。

  李女士这才知道,尽管自己没在评估报告上签字,政府就在当地居委会和公证机构的见证下,把评估报告贴在她家商铺墙上,算送达了。

  她认为政府这种方法太“简单、粗暴”,李女士依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不久被驳回。

  2015年10月8日,李女士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江汉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她认为江汉区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场行政诉讼审理开始前,江汉区政府以地铁工程关系重大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出能不能对李女士的房子采取行政先予执行。

  2016年2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商议,对这个先予执行的合理性做了评估。

  法院认为,地铁项目利国利民,延误一日,损失重大,鉴于李女士和区政府只是就征地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在区政府征收补偿账户提供两个多亿担保情况下,程序上裁定同意了江汉区政府的请求:区政府可以将该争议房屋先行拆除。

  2016年3月17日,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李女士的商铺被夷为平地。对法院做出这个先予执行的裁定,原告李女士在无奈的同时也表示了理解。

  目前,本案实体部分还在审理中。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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