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花110万元买的房子,被拆迁时索要3000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因地铁施工,法院裁定先拆,此事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目前,本案实体部分还在审理中。
今年3月17日上午,几台挖土机正在拆除武汉市香江新村一个一层的商铺,商铺的主人就是李女士。
这个案件的开始,是政府下达的一张《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李女士的商铺287㎡,层高5m,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繁华地带。2001年,李女士花110万元购买了这个商铺。因为地段好,10多年来一直被银行租用。
2013年10月2日,李女士得知消息,她家的商铺被划进了政府拆迁征地范围。而就在房子被征收半年前,李女士刚刚跟银行续签了3年约,租金每年63万元,可现在房子要拆,每年63万元的租金也就没了。(加起来将近200万元!)
那为什么才建了15年的房子,非得要拆迁呢?
政府征收这栋楼,是因为要修建武汉地铁6号线,而李女士商铺所在的位置,计划中就是地铁三眼桥站的1号风亭和4号出入口。
很通情达理啊,那问题出在哪呢?
听说要修地铁,周围的房子都涨价了,李女士也希望政府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补偿。
政府给她的补偿报价是1508万元。(那就是5万多元一平方米)
李女士打听到自己周围的商铺两年前的成交价在7.8万元,相邻马路上正在出售的商铺价格是10万元。按这个价格算,她家商铺287平方米,再加上原来的装修费和租金的损失,总价应当在3000万元以上。(差了1倍!)
为什么政府的报价和李女士的估价差了这么多!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