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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国贸免费停车起争执 "收费员":这里掏钱承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5-11 07:26:00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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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员”:给综合执法局交了7万元承包费

  在和华商报记者聊天中,停车场上的“收费员”称自己今年60岁了,是麻黄梁人,在此收费已经有五六年了。“我们在五六年之前就开始承包这一停车场,刚开始向商场以及综合执法局承包过来的,现在我们是向综合执法局承包的。”“收费员”表示。

  “我们是给综合执法局交了7万元承包费,不然我们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收费。”该“收费员”告诉华商报记者,自己缴纳了承包费,如果不收费就得自己垫付费用。但对于承包手续或收据,他迟迟不能提供,并称在管理者手中。

  华商报记者查阅通用定额发票发现,定额发票是税务局专门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年应税销售额商业50万元以下、工业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共有小额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等多种面额的版本,配套使用定额发票清单,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

  而“收费员”给车主的发票是陕西省榆林市通用定额发票,其面值为2元。“我们这是很久以前的票了,现在票没有这么低的面额了。”“收费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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