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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近期多起校园暴力事件 教师:学校重智轻德是主因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5-31 07:08:02
[摘要]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是什么?应从哪些方面寻求合理解决?昨日下午,包括法官、律师、民警等在内的十余名专业人士共聚一堂,就此展开讨论。

资料图

  心理专家:

  应赋予教育部门惩戒手段

  “校园欺凌事件的屡屡发生,说明我们的教育有缺陷。”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当下教育过于注重文化的灌输,忽略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这个阶段(13-16岁)的孩子好胜、逆反、自控力差。受到挫折后容易用攻击行为,把敌对情绪发泄到造成其挫折的人或物上。而在出现暴力事件后,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又往往不正向面对,及时对所有孩子进行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也造成教育良机的错失。

  尚华表示,校园暴力的发生与未成年人法制观念低下密不可分。父母因工作压力或家庭结构的缺失,缺少对孩子的陪伴等,都可能使孩子淡漠生命,运用武力解决问题,最终引发校园暴力事件。

  “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应该赋予教育部门应有的惩戒手段。”尚华说,国家应针对校园恶性事件专门立法,细化解释鲜有法律,案发后强调施暴者父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律师:

  法律足备 只是落实问题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朱振峰律师认为,校园欺凌事件是一个综合问题,他从代理过的类似案件分析,施暴的未成年人多会自发形成小帮派,在施暴时多对一,女生施暴的比例较高。一些不健康的影视作品影响了不少孩子,为了体现存在感,往往采取极端的暴力行为。他认为,现行未成年人保护、犯罪惩处的法律已经足备,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外,还有《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其中对学校、公安机关、家长的责任及罚则都有规定,目前存在的只是落实问题。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朱长江律师了解到,校园欺凌事件的施暴者中,单亲家庭、留守青少年占相当比例,“家庭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造成了施暴孩子处于特别自由的生活环境,养成特别叛逆的性格。”他也觉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已经很全面,主要在于落实和适用。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律师乔阳萍认为,应当研究建立更加明确的、自上而下的、统一的、权威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协调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达到政府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与执行效果。陕西大瑞律师事务所张海军认为,应加强学校层面的法制宣传,“可以通过把法律知识增加到考试中来提高普及力度。”

  法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是对家长的责任倒追

  郝卫是西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她从日常办理过的案件中发现,大多数严重到犯罪的校园暴力案件,多发于生源素质不高的学校。

  她列举了几个亲自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为背后说了几句不好的话,某职业学院3个女孩半夜将怀疑的女孩拉到空宿舍殴打。通过调查,郝卫了解到,几个女孩或者是单亲家庭,或者家长过度溺爱。“有的父母外出打工、做生意,没时间跟孩子交流,给予孩子的关心仅限于物质生活。”

  针对有嘉宾建议对不负责任的家长进行责任倒追,郝卫表示认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倒追责任的一种。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 宁军 实习生 来梦晓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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