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惩戒“害群之马”
“解决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需要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协同发展。”柴强认为,“但目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总体上不高,部分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没有很好地得到满足。因此,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意义重大。”
据统计,在不少欧美发达国家,居民家庭租房的比例超过30%,美国约有1/3的居民家庭租房住,德国居民家庭租房比例超过50%。而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25.8%的城市居民租住住房,89.5%的可出租房屋来自私人出租住宅,供给主体不成熟、房屋租赁登记覆盖面窄、中介服务体系不专业共同导致了租房市场的混乱。“只有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起来了,公租房保障对象才能在市场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租到合适的住房。”刘洪玉说。
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诚信建设,《意见》要求住建部门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相信随着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将不断得到规范,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将被清出市场,群众权益将得到切实维护。”柴强指出。
与此同时,《意见》进一步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政府职责。明确由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借鉴一些地方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采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强调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柴强同时建议,要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房地产中介行业组织要制定完善行业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规范会员执业行为,解决老百姓在租房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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