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并无爆炸想法 只是“吸粉”的创意
今天,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的行为主观上具有故意性,客观上具有编造、传播的行为,造成了公安部门出动警力进行走访排查并疏散人群,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故对其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指控,王某表示认可。他供述,自己做微商的,通过微信销售手机。以前曾多次拍过视频并以“夸大”的方式发布在一款软件上。案发当晚,他路过赛格时,临时起意,想搞一个创意以提高关注度,吸引一些粉丝,以便日后推销手机。于是,就连续拍了四段威胁要“炸”赛格的视频并发布,结果,他发现短短时间,有的视频点击率超过了两万,于是又发了第五段视频,表示此事“到此为止”。王某说,其并没有炸赛格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