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探险何时才能更加规范?
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第82条第3款明确规定,“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每年5-10月是秦岭户外事故高发的季节。很多的意外都与当事人毫无户外生存经验有关。一位资深救援人员说,大约在2003年、2004年,西安就成立了多支户外救援队,自发协助警方和消防进行户外救援,在编志愿者近千人。据了解,每次有救援任务,每支队伍都至少会去10个人,包括通讯、保障、急救等,10个人、两三辆车,尽量节约。这些户外救援活动中,参加队员要AA制均摊所有费用。所有设备和个人装备由志愿者各自购置和准备;往返车辆和随手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也是自费;救援期间的饮食和住宿以及商业保险购买,都需自己掏腰包。志愿服务中,甚至包括悬崖下驴友遗体收敛工作,抛开越来越高昂的救援经济成本不计,仅频繁的救援任务也使得救援力量在行动时疲于应付。
有媒体报道,新疆已出台规定,户外探险被救需承担费用。如果救援中使用直升机,则直升机升空每小时3万元。这份文件规定,户外运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谁走失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户外探险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投保组织责任险。
无独有偶,2015年10月,17名驴友私自进入广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结果遇暴雨失联,当地组织上百人,花费十多万才将17人救出。事后当地相关机构决定:17名驴友每人罚1000元。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国家法规尚未出台前,能否从经济方面来对无序的户外活动进行约束。在户外探险之前,由景区管理部门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若出山时没出问题,保证金全额退还。若出了问题,就扣除一部分保证金用来支付救援费用。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规范户外探险活动,让大家的户外探险更加安全,更注重安全。
华商记者 肖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