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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安全 公交司机上岗前需有"排查"酒驾程序

社会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7-18 07:17:02
[摘要]一公交司机酒驾,一的哥酒后载客,近日,厦门思明分局交警大队查获2起涉及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一公交司机酒驾,一的哥酒后载客,近日,厦门思明分局交警大队查获2起涉及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7月17日《海峡导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常识了,然而,谁能想到,公交司机和的哥竟然也酒后开车。5月12日,徐州就发生一起公交司机酒后驾驶而导致追尾的交通事故。

  公交司机酒后驾驶,一方面是出于大意,他们往往是前一晚喝了酒,以为第二天就没事了,就可以放心开车了,另一方面是法律意识和公共意识不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重大。当然,这也与监管薄弱以及缺乏有效的管理有关。如果能够在上班之前,有一道“排查”酒驾程序,即对喝酒员工进行排查,那么就可以将“喝酒司机”排查出来,这样既能够避免公交司机“酒驾”,又能够保护好员工和乘客的安全。

  为了公共安全,为了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公交司机和的哥司机上岗前要有“排查”酒驾程序,要尽快在全国推广开来。 王军荣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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