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南路上长延居南侧,一个停车场在道沿,来往的市民遇到车辆相互避让。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停车场负责人:办理过手续
这家停车场开了多久了?到底有没有手续?收费员称,大约两三年了,负责人不在,手续拿不出来。
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停车场的负责人,他说,在停放办办理过手续,他人不在,暂时拿不出来。
华商报记者和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2014年7月1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正式将人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事权,下放移交给城六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管理。昨日下午,雁塔区城管执法局长延堡中队工作人员前往查看,收费员称暂时看不了手续。雁塔区城管执法局停放办的负责人称,这个停车场的位置在道路红线以外的区域,并没有在城管执法部门办理过手续。
停车场占用的会不会是小区的地方呢?长延居小区物业办负责人说,和小区没有关系。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塔大队的交警也去现场查看,收费员也说手续暂时拿不出来。经过初步核查,该停车场未在交警雁塔大队备案。
相关规定
停车位设置后
剩余人行道宽不低于2.5米
2014年7月实施的《西安市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站点是指,在人行道范围内,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由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施划停车泊位而设置的临时停车站点。人行道停车泊位,应当确保设置后剩余人行通道宽度在3米以上,最低不低于2.5米。另外,不能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